万向肖风
在明年 3 月 1 号之前,在香港设一个所谓虚拟资产的交易所,如果只交易 BTC、ETH 等,是合法的,没有人可以制止。实际上按照监管部门的说法,在明年的 3 月 1 号之前,到监管部门去申请牌照的,都属于一种自愿的接受监管。但是明年 3 月 1 号开始,随着香港的反洗钱条例修订在立法会通过之后,就要做强制性的牌照制管理,即不管怎么样,在香港做从事任何这方面的跟crypto、虚拟资产相关的业务,不一定是开交易所,就是提供钱包服务都需要去申请牌照,否则的话就不能做。
怎么解读香港新政,我觉得可以从几个层次去解读。第一个层次是,香港证监会的金融科技主管,即审查我们牌照的主管所提到的,香港的一国两制,内地的政策不在香港实施,香港有自己的一整套有关虚拟资产的政策。第二层意思,是香港证监会梁女士今天在演讲曾说到的,在香港对于个人投资者的开放都愿意尝试并开放讨论。第三个层次是今天所宣告的政策宣言,对智能合约也要做一些立法,使它的合法性得到巩固,这实际上就是在帮助 Web3。为智能合约立法,让它具有合法性,实际上就是在为 DAO 立法,让 DAO 具有合法性,而 DAO 可能是我们 web3 所有创业者们的一个基本商业组织形式。如果想来香港做 WEB3 创业,其实一直没有任何法律障碍。只是说如果之前涉及到了 Token,涉及到了 Token economics,那么香港的政策或者说态度在这之前不够清晰,今天这算是非常清晰地表达出来,这不仅在香港是合法合规的,而且港府也是欢迎和鼓励的。所以在香港创业,我觉得没有任何障碍。合规多了,风险也小多了,能够有一套规则来指引你去做代币化,在香港创业的法治环境规则就很清晰了。我一直想说一句话:一切皆有可能。但魔鬼在细节,怎么落实是一个巨大的考验,我们希望能够看到一个逐步推进的一个一个落实的过程。
FTX 创始人 SBF
“如果你看看世界上的加密货币中心会是什么样子,我认为巴哈马看起来像其中之一,迪拜看起来像其中之一,但如果你看看东方,它就不那么明显了”,“它可能是新加坡,也可能是韩国釜山这样的地方,但我认为它很有可能最终成为香港,”他补充道。Bankman-Fried 在 2021 年将 FTX 从香港转移到巴哈马时提到了监管不确定性。
新世界执行副主席兼行政总裁郑志刚
郑志刚表示香港拥抱三大机遇,有望成为全球独一无二的虚拟资产中心。他认为,政府、金融机构及投资者等各方面需要互相合作,一起消除传统金融及去中心化金融(DeFi)的差距,使两者进一步融合。对于政府的「虚拟资产」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,郑志刚认为凭一国两制的优势,香港成为中国唯一合法提供虚拟资产服务的地方,将促成新机遇。他续表示,随金管局引入虚拟资产和稳定币监管制度,加上投资推广署发声支持STO(证券型代币发行),相信利好行业。因应香港的新股集资占据全球证券市场相当大的份额,郑志刚预期香港的STO市场将随之崛起,未来成为世界领先的市场。郑志刚又认为,香港需要完善的数码金融生态系统和虚拟资产保管系统,以及为证券型代币(security tokens)提供接近实时结算的交易安排;至于开发一站式平台,整合不同代币、央行数码货币(CBDC)等等,将成为香港的黄金机遇。此外,市场亦要突破当前 DeFi 跟功能型代币(utility token)的界限。
证监会副行政总裁梁凤仪
她表示,欢迎香港金融科技社区的发展,包括NFT(非同质化代币)、元宇宙和Web 3.0等等;但在动荡的虚拟货币市场下,亦反映出传统金融监管的重要性。证监会一直积极寻求建立机制,以授权ETF为主流虚拟资产提供风险敞口,并设有适当的投资护栏。她相信,最初对虚拟资产期货ETF的担忧已经变得可控,只要通过适当的保障措施,就可以解决相关问题。
除了适用于ETF的现有要求外,梁凤仪称,虚拟资产期货ETF还须遵守与其管理公司投资策略披露相关的额外要求,以及对投资者的教育。在初始阶段,证监会将基础资产限于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(CME)交易的比特币(bitcoin)期货和以太币(ETH)期货。证监会将于今天稍后时间,提供更多信息。
现时获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,设有「专业投资者参与」的限制,未来会否进一步放宽至零售投资者要再作咨询,强调监管会以「相似业务、相似风险、相似规管」为原则。
她指,当反洗钱条例的相关修订获立法会通过,会将发牌及终止服务等权力转移至新条例之下,届时中央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需要取得有关牌照才能继续营运,强调所有涉及协助客户投资和交易,都需要纳入监管范畴。待有关草案获得通过后,证监会将就有关规定细节咨询公众意见。对于金管局计划发行代币化绿色债券,梁凤仪指,若风险与普通绿债无异,相信毋须视为复杂产品,公众亦能参与。
随后香港证监会发布通知,准备接纳虚拟资产期货 ETF 的授权申请,密切留意虚拟资产市场的发展及其监管环境,以了解直接投资于现货虚拟资产的 ETF 的授权是否适当。